为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化、常态化,本学期将持续开
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同行评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听评课
(一)评价方法
通过手机端
KMU
或电脑端数字校园,登录“评教系统”,
领取任务进行选课、到教室听课、“评教系统”评价,具体操作
详见附件
1
。
(二)评价时间:
教学周第
1
-
18
周
(三)评价要求
1.
校级专职教学督导须完成
32
学时的听评课任务;校级兼
职教学督导须完成
16
学时理论课
+ 4
学时实验实训听评课任务;
院级督导根据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数量的听评课任务。
2.
学校党政领导
4
学时,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10
学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领导
4
学时,各教学单位党政领
导
4
学时,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8
学时, 教研室
主任
4
学时,相关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办公室、组织部、人事
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科学技术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
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对外合作交流处、
信息技术中心)
2
学时。
二、同行评教
(一)评价方法
通过手机端
KMU
或电脑端数字校园,登录“评教系统”,
领取任务进行选课、到教室听课、“评教系统”评价,具体操作
详见附件
2
。
(二)评价时间:
教学周第
1
-
18
周
(三)评价要求
:
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听课评课不得少于
2
学时。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自本学期起,
校院两级督导听评课任务均由教学质量
监控与评价中心统一发布
,各二级学院无需单独发布院级督导听
课任务;院级督导无需再参加教师同行评价。
(二)请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评价工作,及
时查看和完成“评教系统”中的评价任务。
(三)“评价系统”为实名制评价,评价结束后学校将会发
布结果公告,请全体教师务必秉承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完成,
坚决杜绝“不听课填问卷”“全部打满分”等不负责行为。
(四)本通知中的教学评价均为校级评价,各二级学院可根
据自身教学情况及要求,可充分利用“评教系统”,制定院级评
价办法和发布任务。
(五)建议需完成评课任务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主动对接
分管校领导共同完成听课评价。
附件:
1.
昆明学院评教系统使用手册(督导领导版)
2.
昆明学院评教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