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校级专职教学督导:
为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坚持督教、督学、督管相结合,注重过程与结果并重,强调沟通与反馈,并持续改进与创新。通过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实践教学的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将于本学期期末,组织全体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对全校各二级学院学期末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3日,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各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请各位教学督导于本周内自行对接联系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教学秘书。
二、检查内容
(一)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确保实践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实践教学条件
检查实践教学场所、设备、材料等条件是否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确保实践教学条件的完善。
(三)实践教学过程
观察实践教学过程,了解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内容的实施和学生的参与情况,确保实践教学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实践教学效果
评估实践教学成果,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情况,确保实践教学效果的明显性。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实地督查
对各学院的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实践教学场所、设备、材料等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实践教学资源充足、符合要求;检查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过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实践教学内容满足应用型本科的要求。每位专职教学督导从二级学院开展的实践教学课程中自行选择4门课程进行检查。
(二)文件审查
查阅实践教学相关文件,如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践教学记录等,了解实践教学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四、检查结果反馈
根据检查情况,全体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填报《昆明学院实践教学检查表》(见附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于2025年1月10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检查结果和改进建议反馈给相关学院,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附件:昆明学院实践教学检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