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学生、教师与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教学信息反馈渠道,精准、及时地掌握学生课内外学习体验、活动参与及个人发展的相关诉求,从而为学校教学改进、管理优化与学生发展支持提供科学依据,切实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精准性与有效性,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信息采集
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系统、全面地收集学生对教学安排、教师教学、课程内容、学习环境、实践活动、发展支持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二)质量反馈
建立高效、规范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闭环机制,确保学生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理。
(三)决策支持
为学校及二级学院的教学改革、管理服务优化、学生工作改进提供来自学生视角的一手数据和参考依据。
二、评价时间与阶段
本学期共开展两次集中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次评价
1.院级评价与信息收集:4月3日—4月10日
2.校级汇总与复核:4月10日—4月13日
(二)第二次评价
1.院级评价与信息收集:6月18日—6月25日
2.校级汇总与复核:6月25日—6月30日
(注:各学院应在校级复核截止日期前,完成本院学生信息员提交信息的初审、汇总与提交工作。)
三、 评价内容与范围
评价工作重点围绕学生在校期间的核心学习体验与全面发展诉求展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课内教学: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互动、考核方式、教材使用等方面的感受与建议。
2.课外学习与发展:对实验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学科竞赛、学术讲座、图书馆与学习空间资源使用、学业指导等方面体验与需求。
3.学生活动与管理服务:对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学生管理、学习氛围、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参与感受与改进意见。
4.个人发展诉求:在学业规划、能力提升、就业创业、心理支持等方面的普遍性需求与建议。(特别说明:关于食堂餐饮、宿舍设施等生活保障类问题,应引导同学通过各食堂现场公示的投诉电话和《学生公寓报修方式》中规定的官方渠道进行反馈,此类问题不纳入本次教学信息评价问卷的主要收集范围。)
四、工作方式与流程
通过学校评教系统统一发放问卷,线上完成填写。院级负责初审汇总,校级负责复核、统计与提交。
(一)信息收集方式
主要通过学校统一的线上评教系统发放电子问卷,由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所在班级或群体同学填写,或基于调研后统一填写。
(二)两级工作流程
1.院级层面:各学院校级教学信息员负责组织本院信息员开展工作,对收集到的原始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分类整理、汇总提炼,并按期提交至校级平台。
2.校级层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对各学院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并将最终分析结果与改进建议分送相关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及学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部署中心将统一发布工作通知与操作指南。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本方案及具体要求传达至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确保人人知晓、责任到人,保障评价工作按时启动、顺利推进。
(二)规范调研,确保质量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履行职责,围绕评价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如座谈会、个别访谈、线上征集等)在同学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所收集的意见与建议应确保:
1.真实性:反映客观事实和真实感受。
2.具体性:描述具体事件、现象或课程,避免模糊笼统。
3.代表性:反映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观点或诉求,并注意收集不同角度的声音。
4.建设性:在反映问题的同时,尽可能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建议。
5.保密性:对涉及个人评价的内容,应注意信息保密原则。
(三)及时反馈,闭环管理
中心将及时处理和分析信息,形成反馈报告。各相关单位在收到反馈后,应对涉及本部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必要时可通过适当形式向学生反馈处理情况,形成“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的质量持续改进闭环。
六、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本次评价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总体负责组织、协调与监督。
(二)培训与支持
中心可根据需要,为信息员提供必要的线上或线下工作培训与答疑支持,确保信息员明确职责、掌握方法。
(三)考核与激励
将信息员参与此项工作的表现纳入其学年工作考核,对表现突出者予以表扬,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